博硕科技拟回购注销36.4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册资本将减至1.69亿元
博硕科技于2025年6月11日发布公告,因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该限售期全部股票364,000股,总股本相应减少。同时,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15日,该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累计行权90,955份,总股本相应增加。综合影响下,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69,383,317元减少至1,691,102,72元。
回购注销原因及股本变动详情
博硕科技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由于2022年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未达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全部股票,共计364,000股。而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15日期间,股票期权累计行权90,955份,行权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90,955股。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结合股票期权行权带来的股本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169,383,317元减少至169,110,272元。
债权人通知相关事宜
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申报方式
详情
现场申报
需携带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申报还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申报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邮寄申报
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电子邮件申报
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及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
王琳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Terry.wang@bsc-sz.com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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